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马振东律师的网站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最近访客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债务人不能或不执行重整计划该怎么办?

分类:法规解读    时间:(2016-06-23 15:47)    点击:128

债务人不能或不执行重整计划该怎么办?

  根据法律规定,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,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应及时向法院报告,人民法院经审查,情况属实的,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,并宣告债务人破产。

  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三条有具体规定: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,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,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,并宣告债务人破产。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执行的,债权人在重整计划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。债权人因执行重整计划所受的清偿仍然有效,债权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。前款规定的债权人,只有在其他同顺位债权人同自己所受的清偿达到同一比例时,才能继续接受分配。有本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,为重整计划的执行提供的担保继续有效。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马振东律师提供“婚姻家庭  交通事故  劳动纠纷  人身损害  遗产继承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马振东律师,马振东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马振东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3319001858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马振东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昌吉律师 | 昌吉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马振东律师主页,您是第17909位访客